关于校内装修及施工动用明火报备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5-02-20浏览次数:546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开封职业学院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现将校内装修及施工动用明火报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类施工作业,如装修工程、动用明火施工(包括焊接、切割、明火加热、烘烤等),均需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

二、报备流程

施工单位或部门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前往保卫处进行报备。在保卫处领取并根据情况填写《装修申请表》,施工中涉及动用明火或改变房屋性质的装修,需另外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详细说明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概况、施工时间、消防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施工人员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施工设备等信息。

三、审批与监管

保卫处将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消防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施工单位在获得审批通过后,应严格按照报备内容和安全要求开展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保卫处将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监督,时刻注意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明火作业点附近显眼位置,张贴明火作业操作规程、配备好灭火器。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对未按规定报备擅自校内装修或施工动用明火的单位或个人,保卫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