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四、动火作业应当注意什么: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五、防火巡查多长时间组织一次?检查的内容有什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防火检查多长时间组织一次?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多长时间组织一次?内容有什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八、单位的哪些人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消防演练多久组织一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十一、单位如何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落实奖惩?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十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2025年11月1日起,《GB 35181—2025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将正式实施,取代2017版标准。
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按以下步骤进行: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看是否触及直接判定要素(满足任一条即可判定);看是否触及综合判定要素(同时满足6项及以上则判定);再对照排除条件,确认是否确属重大火灾隐患。
直接判定要素(重点风险场景),这些情况“一票否决”,一旦发现即可判定为重大隐患:建筑结构风险(甲、乙类生产场所违规设在地下室;公共疏散楼梯未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风险(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口被堵、被锁;高层、地下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缺失或失效(未设火灾自动报警、喷淋系统;系统已设但不能正常运行);特殊场所隐患(儿童活动、养老设施楼层布置不合规;劳动密集型厂房内违规设置宿舍;易燃易爆场所与民用建筑混设)。
综合判定要素,如果同时存在6项及以上,也要判定为重大隐患。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问题:消防车道被堵、建筑防火间距不足;耐火与分隔问题:防火分区被拆改,幕墙、电缆井无封堵;安全疏散问题:楼梯不合规,应急照明缺失或备用电源不足;消防设施问题:水源、消火栓、喷淋、排烟、报警系统缺失或瘫痪;电气问题:线路烧蚀、用电设备接线端子熔融,供电等级不符;管理问题:值班员无证上岗,动火审批缺失,演练预案缺乏。
十三、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内容什么(结合企业单位性质和实际情况精简提炼):
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2024开始,2026年结束。
1.工作目标。核心目标: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具体路径:通过三年行动,实现“两个切实、两个根本”——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主要任务。(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①压实四方责任:明确并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基层管理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②创新机制: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五包一”责任制(行业、街道、社区、消防、专业人员联合包保)。③强化问责:加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力度,落实督办和问责。(2)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①聚焦重点:紧盯“大单位、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敏感场所”五类对象。②明确内容:围绕“十类突出风险”(如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电气焊作业等)开展“三清两管”排查整治。③专项治理:深化高层建筑、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3)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①严格执法:推行“五现场”检查措施(现场查、讲、交办、签字、验收),杜绝执法“宽松软虚”。②社会监督:曝光重大隐患,鼓励举报投诉。③信用监管: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失信联合惩戒。(4)完善落实“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①关键抓手:重点落实电气焊作业和电动自行车的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5)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①清零目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的重大火灾隐患存量。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单位自查自改、政府挂牌督办和销案制度。(6)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①生命通道:分阶段清除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②基础设施:结合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升级消防水源、电气线路等基础设施。③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7)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①科技赋能:建设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推广物联网感知技术,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8)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培训演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①重点培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人员(如电气焊工)的培训考核。②单位责任:社会单位必须落实全员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③全民宣传:普及“三清三关”常识,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提升公众自救能力。
十四、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拆除违规设置在门窗上的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4年基本清除人员密集场所三层及以下门窗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十五、“三个全链条”整治是什么?内容分别是什么?
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的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源头管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不符合标准、非法改装拼装等行为。同时,推进“以旧换新”,加速淘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使用管理。住建、消防等部门推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并安装电梯阻车系统。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巡查,制止“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责任追究。建立火灾事故溯源倒查机制,对因违规改装、充电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车主、改装者等相关方责任。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全链条整治。规范作业流程。督促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 - 现场监护 - 作业后检查”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管住作业人员。应急管理部门规范动火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部门严厉打击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推广智慧监管。试点应用“AI + 动火作业”等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违规行为的智能识别和实时报警。
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把材料质量关。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对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抽检,从源头防范“问题材料”。规范施工与验收。住建部门强化施工现场监管,确保保温材料的施工、监理和检测符合防火规范。排查既有建筑。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开展外墙保温系统专项排查,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督促限期整改。并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公示消防安全信息。
十六、动火作业“六必须”是什么?
(1)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2)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
(3)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
(4)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
(6)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