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离校园很远?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5-12-04浏览次数:10

为助力校内全体学生筑牢思想“防火墙”、守好行为 “安全线”,始终系稳大学生涯的每一颗 “扣子”,通过摘选高校领域典型真实案例,以案为鉴、以学促行。希望同学们能够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是成长成才的基本要求,清正廉洁是人生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石,校规校纪是校园学习生活的秩序保障,科学诚信是学术研究不可逾越的道德准绳。

国家安全篇

也许你认为间谍、窃密、颠覆这些词汇只出现在影视剧中,但真实的威胁可能就隐藏在一次看似普通的网络交友、一份来源不明的“兼职”、一次无意间的学术资料分享中。高校是科研创新的重镇,青年学子往往成为别有用心的势力重点瞄准的目标,一念之差便可能跌入陷阱,不仅断送个人前程,更会严重危害国家利益。

1.“翻墙”上网,大学生不慎加入境外反华政党

宋某是某高校在校学生,一次,在浏览国外网站时,网页给他推送了一个广告链接,引导他跳转到某反华政党官方网站。出于好奇和猎奇的心态,也为了能够免费浏览该网站的新闻,宋某按照网站提示,申请加入该政党,并填写了姓名、电话号码以及邮箱等个人信息。

注册后,宋某陆续收到来自该反华政党发送的电子邮件,内容大多为介绍该政党的政治纲领以及近期反华活动的情况,并且邀请宋某以志愿者身份帮助该政党进行拉票、筹款等活动。除了加入该反华政党,宋某还关注多个境外反华账号,对相关反华内容进行浏览、转发和评论。

在深入侦察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宋某进行行政询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关规定,给予宋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教育转化,宋某对自己的行为表达了悔过态度,停止关注境外反华网站,删除相关负面言论,承诺今后不再从事类似活动。

深刻警示:境外敌对势力常以网络为媒介,利用大学生猎奇心理实施政治渗透和蛊惑。要时刻保持政治警觉,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拉拢策反,任何逾越法律红线的行为必将依法追究。


2.一高校学生投靠境外间谍机关后,上演主动投案戏码

2023年6月,国家安全机关接到某高校学生贺某的举报电话,称自己遭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但已拒绝对方索要“红头文件”的要求,并自称骗取了对方数万元经费,遂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主动反映情况。该举报情节离奇、逻辑矛盾,立即引起接警人员的警觉。

一个普通大学生,为何会与境外间谍产生关联?又何以能够“骗”得专业情报人员的经费?这些不合常理的表述背后疑点重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约谈了贺某,谈话过程中,贺某言辞闪烁、对关键细节语焉不详,甚至屡屡试探办案人员是否掌握更多线索,暴露出明显的侥幸和心虚。

经国家安全机关缜密侦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贺某因平日消费无度、深陷债务困境,竟主动通过境外社交软件寻找境外间谍情报机构,企图通过出卖国家秘密牟利。在对方指挥下,他多次前往军事禁区偷拍照片,并试图套取涉密信息,先后收取数万元间谍经费。作案后,贺某因内心恐慌,便自导自演了一出“假举报”戏码,妄想以“主动报告”为名,行“探听虚实”之实,借此评估自身风险、规避法律追究。

  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开展案件侦办过程中,对贺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贺某认识到错误后,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主动交代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勾连细节。据此,国家安全机关顺藤摸瓜破获了一起重大间谍案件。贺某也因主动彻底交代问题、积极认罪悔罪并提供反间谍工作线索,被依法从轻处罚。

深刻警示:境外间谍渗透手段多样、目标明确,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易被利用、蛊惑甚至主动失足。任何企图挑战法律底线、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依法惩处。


3.一大学生出售软件帮人“翻墙”,自己却栽了!

曹某,江西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2019年4月,曹某通过网络自学成功搭建2个网站,并通过网站提供“翻墙”软件下载,同时租用并配置境外服务器建立节点,将连接节点需要的服务器地址、密码等信息以订阅链接的形式在网站上配套出售,订阅链接包含与节点通信所需要的服务器地址、密码等信息。用户在曹某搭建的网站注册充值并购买相应的套餐后,就能在网站上获得相应的订阅链接。该软件与订阅链接配合使用可以突破(绕过)中国国家防火墙的网络审查,访问国内IP不能访问的境外互联网站。

截至查获时,曹某共计售卖翻墙工具2273人次,非法获利人民币64116.97元。2021年7月8日,公诉机关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将曹某公诉至全南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的方式,创建网站提供翻墙软件下载并出售订阅链接,该软件与订阅链接配合使用具有避开国家防火墙、帮助境内计算机与境外服务器直接连接并进行数据传输的功能。曹某未经授权提供具有避开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的系统程序、工具,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应予依法惩处。

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性质及被告人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依法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深刻警示:提供或使用“翻墙”工具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国家网络安全管理秩序。大学生应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因牟利或所谓“技术探索”心态触碰法律红线。


4.内地在校大学生田某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田某,1999年生,河北某高校新闻系学生。田某长期收听境外反华媒体广播节目,经常浏览境外大量有害政治信息,逐渐形成反动思想。2016年1月,田某开通境外社交媒体账号,开始同境外反华敌对势力人员进行互动,接受所谓“民主宪政”的理论影响,反动思想日渐顽固。

进入大学后,田某经境外反华媒体记者引荐,成为某西方知名媒体北京分社实习记者,并接受多个境外反华敌对媒体邀请担任驻京记者。在此期间,田某大量接收活动经费,介入炒作多起热点敏感案事件,累计向境外提供反宣素材3000余份,刊发署名文章500余篇。

在境外蛊惑教唆下,田某于2018年创办了一个境外反动网站,大肆传播各类反宣信息和政治谣言,对我国进行恶毒攻击。2019年4月,田某受境外反华媒体人邀请秘密赴西方某国,同境外20余个敌对组织接触,同时接受该国10余名官员直接问询和具体指令,秘密搜集提供污蔑抹黑我国的所谓“证据”。

田某与境外反华组织接触开展的一系列渗透活动,严重危害我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机关通过严密侦查,于2019年6月依法将田某抓捕归案。2020年11月,法院对此案进行非公开审理。

深刻警示:境外反华势力长期利用意识形态渗透手段,瞄准高校学生群体实施政治蛊惑和拉拢策变。青年学生必须坚定政治立场、提升辨别能力,坚决抵制各类渗透策反行为。


5.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渗透拉拢内地赴港学生陈某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案

1996年出生的陈某某自2014年起先后在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攻读学士、硕士学位。赴港读书后,其受香港复杂社会政治环境影响,逐步形成反华政治立场和政治投机心态,思想和言行上极力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修例风波”期间,陈某某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大量支持“反修例”运动、攻击中央政府对港管治的言论,甚至公开声称要“光复香港”。

2020年5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陈某某进行审查。陈某某如实交代了加入反华组织的经历,对公开声援“港独”活动等违法活动供认不讳。

在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的耐心教育引导下,陈某某思想观念彻底扭转,写下10万余字的悔过材料,表态要痛改前非,不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深刻警示:在港反华敌对势力常利用内地赴港学生价值观念尚未成型、政治鉴别力不强、急需融入新环境、追求个人利益等特点,通过政治洗脑、利益诱导等手段极力拉拢渗透,需多加注意、小心防范。


青春当有志,守法慎行之。望全体新生能以此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为起点,增强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辨明是非、恪守正道,珍惜韶华、砥砺品德,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知行合一、行有所止,用奋斗和自律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篇章!